律师解读吴亦凡案二审宣判:聚众淫乱人员中应不含未成年 -

来源:爱看影院iktv8人气:611更新:2025-09-09 04:57:52

2023年11月24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吴亦凡涉嫌强奸及聚众淫乱罪的上诉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最终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此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就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吴亦凡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经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驱逐出境。一审判决公布后,吴亦凡依法提起了上诉。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吴亦凡在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况下,利用多名被害人处于醉酒状态时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同时,其组织、策划并参与聚众淫乱活动,作为首要分子,亦构成聚众淫乱罪,依法应数罪并罚。法院认定原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量刑及审判程序均无瑕疵,故裁定驳回吴亦凡的上诉,维持原判。吴亦凡的亲属及加拿大驻华大使馆相关人员旁听二审宣判。凤凰网娱乐就案件核心问题采访了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李扬律师,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解读。

针对法院判决中提及吴亦凡作为聚众淫乱活动首要分子的认定,李扬律师指出,聚众淫乱罪的构成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组织、策划或指挥三人以上从事淫乱活动;二是参与聚众淫乱活动三次以上;三是对行为人的认定需具备确实、充分的证据。其中,“首要分子”特指在淫乱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员,该类人员的法律责任相较于一般参与者更为严重。根据法律规定,若存在引诱未成年人参与聚众淫乱的情形,将依法从重处罚。但本案中,判决并未提及此情形,说明涉案人员中不包含未成年人。

关于案件是否已终结,李扬律师强调,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但二审判决并不等同于案件最终结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仍可对生效判决提出申诉,但申诉不影响判决的执行。符合条件的申诉情形包括:出现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新证据;原判决据以定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存在矛盾;适用法律存在错误;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影响公正审判;以及审判人员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违法失职行为。实践中,重新审判较为常见的触发因素是出现具有确实、充分证明力的新证据,但需注意,片面证据或传来证据等证明力较弱的材料通常难以改变事实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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